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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8]66号
【颁布时间】 2008-03-07
【实施时间】 2008-03-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规划编制目标管理优秀责任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规划编制目标管理优秀责任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办[2008]6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2007年,各区(县)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与各目标责任单位签订的《2007年度乌鲁木齐城市规划编制目标责任书》,圆满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规划编制目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10个优秀责任单位和马自荐等3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各单位、各部门和各族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规划编制目标管理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乌鲁木齐市2007年度规划编制目标管理优秀责任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2007年度规划编制目标管理

  优秀责任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责任单位(10个)

  (一)一等奖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市区人民政府

  (二)二等奖

  达坂城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市规划局

  (三)三等奖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兵团农十二师、市建委、市国土局

  


  二、先进个人(32名)

  (一)乌鲁木齐县

  马自荐、苏晓东

  (二)天山区

  李晓丽、顾新琦

  (三)新市区

  蒙春艳、高明琴

  (四)水磨沟区

  常林建、王 剑

  (五)头屯河区

  赵桂珍、周四海

  (六)达坂城区

  濮黎明、刘 伟

  (七)经济技术开发区

  刘文炳、卢大朋

  (八)兵团农十二师

  孙志刚、刘建国

  (九)市建委

  黄大新、潘 安

  (十)市国土局

  李先锋、王 旭

  (十一)市水务局

  张小燕、王秀凤

  (十二)市林业局

  晁 慧、张献魁

  (十三)市市政市容局

  王业辉、段学锋

  (十四)市交通局

  梅海波、阿力甫·阿不都克里木

  (十五)市民政局

  唐朝荣

  (十六)市文化局

  梁 勇

  (十七)市规划局

  李江宏、滕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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