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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8]29号
【颁布时间】 2008-03-07
【实施时间】 2008-03-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8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29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应急平台体系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215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与自治区测绘局协调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组织领导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征求各业务部门的意见,提出项目建设指导性意见;协调各业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资料;监督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万 水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木拉提别克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亚农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弓小平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

  张卓正 州公安局副局长

  祁 兵 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巴合特 州民政局副局长

  海依拉提州建设局副局长

  张光辉 州卫生局副局长

  孙秀国 州地震局局长

  黄 平 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佟国英 州应急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职责: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执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与自治区测绘局委托的联系单位联系、沟通;定期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完成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亚农兼任,副主任由弓小平、黄平、佟国英兼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八年三月七日

  


  联系人:佟国英  张玉珉

  联系电话:0999--8031608  816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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