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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0月~12月,各地结合遥感监测成果,组织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其中,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县、地级的外业调查和数据库更新以及地市级数据汇总工作。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有调整的,11月20日前,由省级将涉及界线调整的所有县级调整后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相关说明材料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经部检查无误的,作为今年变更调查的初始数据库。 2011年1月初,各地市报送变更调查成果到省级,省级组织进行数据汇总和数据库变更。1月10日前,完成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形成初步变更调查汇总结果。国家组织地籍、土地督察、执法监察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督查核实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1月20日前,完成省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上报省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 3月15日前,国家组织开展变更调查成果核查。 3月20日前,国家完成变更调查报告并上报。 五、上报成果 (一)省(区、市)的土地利用变更一览表; (二)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三)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 (四)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 (五)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基本农田面积统计汇总表; (六)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可调整地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七)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 (八)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面积统计汇总表; (九)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 (十)省级更新数据包。 上述成果表将自动打包存放于数据库生成的更新数据包中。 (十一)2010年度省(区、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含电子文档格式软盘)。 附件1-1: 遥感外业调查资料管理文件夹内容与命名
附件1-2: 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 (××××年) 土地座落: 乡(镇) 村 所在图幅号: 长度单位:米 (0.0)面积单位:平方米(0.0) no: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填表要求: 1.土地座落。填写变更图斑所在具体乡(镇)、村、村民小组或农场、分场等的全称。 2.所在图幅号。填写变更图斑所涉及的所有图幅编号。 3.no。填写调查表编号。以乡为单位顺序编号,编号为7位阿拉伯数字,前4位为年度,后三位为自然顺序号;当变更内容较多需要填写多张表格时,在调查表顺序编号后以分数并加括号形式注明页数和页号,分母表示总页数。如2010018(1/2)、2010018(2/2)。 4.1栏填写图斑变更前所属的权属单位名称。 5.2栏填写图斑变更前的图斑编号。 6.3栏填写图斑变更前的地类编码。当图斑内含线状地物、零星地物、未上图的田坎面积时,第一行填“/”,以下逐行填写组成该图斑的各地类编码。当图斑为可调整地类时,在相应地类编码后加“k”表示,如可调整果园,编码为021k;当图斑为可视为补充耕地园地时,在相应地类编码后加“kb”表示,如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果园,编码为021kb;当图斑为批而未用土地时,在相应地类编码后加“p”,表示,如201p。 7.4栏填写图斑变更前的面积。当图斑内含线状地物、零星地物、未上图的田坎等时,第一行填图斑总面积,以下逐行填写对应于3栏组成该图斑的各地类面积。各地类面积之和必须等于图斑总面积。 8.5栏填写与4栏面积对应的土地权属性质,g(国有),j(集体)。 9.6栏填写耕地的坡度分级代码(ⅰ、ⅱ、ⅲ、ⅳ、ⅴ)。 10.7栏,当变更前图斑为耕地且坡度级别为ⅱ、ⅲ、ⅳ、ⅴ时,填写耕地的类型,tt(梯田)、pd(坡耕地)。 11.8栏填写图斑变更后所属的权属单位名称。 12.9栏填写图斑变更后的图斑号。 13.10栏填写图斑变更后的地类编码及所含线状地物、零星地物、未上图的田坎的地类代码。要求与3栏填写图斑变更前的地类编码一致。 14.11栏填写变更后的图斑面积,变更前各图斑面积之和与变更后各图斑面积之和必须相等。当图斑含有线状地物、零星地物、未上图的田坎时,第一行填写图斑总面积,以下逐行填写对应于10栏组成该图斑的各地类面积。 15.12栏填写图斑变更后的土地权属性质,g(国有),j(集体)。 16.13栏填写变更后耕地的坡度分级代码(ⅰ、ⅱ、ⅲ、ⅳ、ⅴ)。 17.14栏,当变更后图斑为耕地且坡度级别为ⅱ、ⅲ、ⅳ、ⅴ时,填写耕地的类型,tt(梯田)、pd(坡耕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