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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10〕315号)文件安排,开展了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工作自2010年7月份开始,按照企业自查、各市检查、省重点抽查的程序进行,全省341家列入此次检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检查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市工作实际认真组织了所在市的监督检查工作。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省造价咨询企业总体发展情况良好,咨询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大部分造价咨询企业能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市场行为比较规范;咨询成果质量基本符合要求;计价行为评分中,80分以上的企业占90%,低于60分的仅有4家。从业、执业人员数量、注册资金及办公条件满足资质要求。涌现了一批行业领先的造价咨询企业,这些企业规模较大、咨询成果规范,大力拓展咨询服务领域,开展了全过程的项目咨询管理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也由省内扩大到省外,在国内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存在问题 (一)资质条件方面。个别造价咨询企业获得资质后,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存在造价师变更、续期注册不及时,社会养老保险不按时缴纳或少缴漏缴等情况。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存在专职专业人员尤其是造价师到岗率不高的问题。 (二)市场行为方面。部分造价咨询企业恶意降低收费承接业务,影响了造价咨询市场健康发展;少数造价咨询企业对从业人员执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培训提高不够重视,影响计价公平公正;部分外地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不按要求备案,造价管理机构对其缺乏有效计价监管。 (三)咨询质量方面。咨询合同不规范,部分咨询企业没有使用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内容不完整、不具体;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情况、咨询成果建档不完整、无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企业管理不规范现象。 (四)计价行为方面。计价成果文件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计价规定、计价规则、计价程序的情况,主要问题:一是国有投资项目未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特别是一些县级财政投资工程项目未采用清单计价,有的仍使用98或03定额计价。二是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存在清单项目不准确、项目特征描述不清、丢项、漏项等现象。三是计价成果文件格式不按省规程要求,编制说明、签字、盖章、日期等不完整、不规范。四是部分计价软件在文件格式、内容上未严格执行我省计价依据要求,使用不规范用语。 三、下步要求 (一)加大资质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后的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现有人员条件等实际状况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及时督促其限期整改完善。 (二)加强计价行为和计价成果的日常监管。加强定额、规程等计价依据的宣贯、执行力度,强化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职能。 (三)尽快研究出台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一是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呼吁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解决制约造价咨询企业发展的收费问题,保证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制定出台规范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的文件,对咨询程序、档案整理、业绩汇总上报、备案等提出明确要求,促使企业加强自身建设。 (四)加强继续教育,提高执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使专业人员既具有过硬的技术能力又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准,提高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发挥先进造价咨询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全省造价咨询企业的计价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省造价咨询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对在此次检查中计价行为优秀的咨询企业提出表扬,对在市场行为和工作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监督其限期整改完善,对在此次检查中资质条件存在问题的企业,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并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资质条件的企业要收回其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并上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附件:造价咨询计价行为优秀企业名单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造价咨询计价行为优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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