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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黑卫科发[2010]644号
【颁布时间】 2010-10-18
【实施时间】 2010-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9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2009(6)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卫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精神。促进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卫生部开展2010-2012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今年卫生部给我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370人,为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卫生部意见,对已经培训过的城市社区全科医师骨干人员可作为转岗培训对象,但要在原已完成10个月培训时间基础上,再加2个月培训内容。共完成培训时间12个月。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调整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由原来10个月,调整为12个月,增加2个月。其中:
  (一)理论培训1个月(已完成不需再培训)
  (二)临床技能训练(临床轮转培训)由8个月调整为9
  个月,增加1个月(临床基础培训1周;科室轮转3周:其中内科2周,急诊急救科、外科、传染病1周)。
  (三)社区实践由1个月调整增加为2个月,并作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中的基层实践,增加1个月的基层实践具体为:全科医疗服务技能1周、社区慢性病管理1周、社区重点人群保健1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院见习、基层卫生服务管理1周。
  二、增加培训内容
  (一)临床技能训练(增加1个月)
  1、增加临床基础培训(1周)
  ⑴常见症状与鉴别诊断
  掌握:头痛、胸痛、腹痛、腰痛、发热、腹泻、失眠、消瘦、乏力等常见症状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⑵临床基本技能
  掌握:体格检查操作规范;心电图机操作及注意事项;无菌操作的基本步骤与方法;临床常见x线、b超结果的解读;常用实验室检查项目和化验值的解读;住院病历的基本内容与书写要求;常用药物的合理应用。
  熟悉:临床培训基地的规章制度。
  2、科室轮转
  内科(2周)
  ⑴心血管系统疾病
  实习内容、基本知识不变。基本技能增加:血压的测量、高血压病及其合并症的早期识别、连续性随访管理、高血压的合理用药。
  ⑵呼吸系统疾病
  实习内容增加:肺癌、胸膜炎。基本知识增加:转诊指征及预防。基本技能增加:峰流速仪的使用。
  ⑶消化系统疾病
  实习内容增加:胆囊炎。基本知识增加:转诊指征及预防。基本技能不变。
  ⑷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
  实习内容、基本知识不变。基本技能增加:糖耐量试验的测定方法。
  ⑸血液系统疾病
  实习内容将“出血性疾病”明确为: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⑹泌尿系统疾病不变。
  ⑺风湿免疫性疾病不变。
  ⑻神经系统疾病不变。
  急诊急救科、外科、传染病(1周)
  急诊急救科
  实习内容、基本知识不变。基本技能增加:吸氧。乡镇卫生院重点掌握乡镇卫生院服务任务数据库中75种急诊急救内容。
  外科
  实习内容增加:胆石症、泌尿系结石、骨折、关节脱位、骨关节疾病。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不变。
  传染病
  实习内容增加:手足口病。基本知识不变。
  妇产科、儿科
  实习内容、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不变。
  (二)基层实践(增加1个月的部分)
  1、全科医疗服务技能(1周)
  ⑴掌握内容增加:家庭保健的内容与方法,双向转诊原则及其操作方式。
  ⑵熟悉内容增加:①社区卫生服务需求评价、社区卫生诊断的原则和基本步骤;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实施与评价的基本方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及团队合作的工作方法;儿童免疫规划知识和预防接种技术要求。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理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2、社区慢性病管理(1周)
  ⑴掌握内容增加:高血压、糖尿病、copd、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人及高危人群的筛查、预防控制与连续性综合管理技能;社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营养学基本知识;社区慢性病的膳食、运动及心理指导原则与方法;社区居民群体和病人个体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和评价方法。
  ⑵了解内容增加:冠心病、copd、脑卒中等社区常见疾病的康复方法。
  3、社区重点人群保健(1周)
  掌握内容增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保健的目标、内容、方法与要求;老年常见健康问题的预防、处理及居家照顾、家庭病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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