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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佳木斯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10-15
【实施时间】 2010-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0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佳木斯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佳木斯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计划和方案,部署和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护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协调相关部门检查本地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展情况,代表市政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大事项。
  (四)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方案,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企业信用水平等项工作的落实。
  (五)认真贯彻国家、省规范经济秩序及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政策法规和有关工作部署,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和完善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六)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适时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吴颖钦 副市长
  副组长:苏建瓴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威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刘乃功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陈纪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沫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庆武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乔明宝 市财政局副局长
  关 震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谷小平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尚志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 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书记
  王会江 市城乡建设局工会主席
  王全军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立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 政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宝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建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晓峰 市国税局副局长
  兰卫东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桂田 市旅游局副局长
  闫少华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佳建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 明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刘晓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辉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文波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孙文阁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荆建军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宋树义 佳木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于景维 佳木斯海关副关长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等。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威兼任。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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