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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8]25号
【颁布时间】 2008-03-06
【实施时间】 2008-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08] 2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07年,我省首次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纳入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地区认真执行目标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对完成2007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第一名的西宁市政府和并列第二名的海东行署、海西州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根据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签订的2007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责任书,经考核,西宁市目标34‰,实际完成19.1‰;海东地区目标30‰,实际完成8.4‰,海西州目标13‰,实际完成1.34‰;海北州目标13‰,实际完成4.26‰;黄南州目标23‰,实际完成4.8‰;海南州目标20‰,实际完成10‰;玉树州目标22‰,实际完成8.7‰;果洛州目标22‰,实际完成22‰。

  2008年,全省各地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林业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加大基层防治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狠抓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减少发生面积,减轻危害损失,遏制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为生态立省战略目标的实现和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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