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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电[2008]13号
【颁布时间】 2008-03-06
【实施时间】 2008-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0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2008、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各区县、高新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2009年度人口控制计划,切实加强督查指导,积极改进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突破年度人口控制计划的,坚决实行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各级人口计生、统计等部门要加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对人口计划与实际执行数据差距较大的区县,要核查人口计划制定的合理性。要继续做好出生人口瞒报、漏报、错报常年有奖举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

  

  附件:2009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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