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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通[2010]376号
【颁布时间】 2010-10-14
【实施时间】 2010-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七、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将成立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人:刘大维,13517474491。
  各高校应成立展演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校艺术展演活动。要制订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本届展演活动的宗旨和主题,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本届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八、经费
  各校活动经费自行解决。现场集中展演阶段活动经费由组委会解决。
  附件: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二o一o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本届展演活动将举办全省大学生戏剧节,有关要求另文下达。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dv作品:本届展演活动将举办全省大学生dv艺术节,有关要求另文下达。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同一学校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演出。
  (二)报送数量。每所高校在进行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可报送甲组艺术表演节目3个,甲组艺术作品5件,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可再报送乙组艺术表演节目2个,乙组艺术作品3件,不得多报(戏剧节目和dv作品不占用报送名额)。
  (三)艺术表演节目用dvd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一个节目刻录一个光盘。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学校,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要出现学校名称等信息。
  (四)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另附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要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五)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刷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二、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其他要求同上“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中的第(五)条。作品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也可另附纸注明。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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