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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监[2010]200号
【颁布时间】 2010-10-14
【实施时间】 2010-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年度政风民主评议迎评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6)上年度政风评议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测评。
  2、集中评议
  (1)民主测评组测评。省政风办将从社会各界聘请70名政风行风评议员,组成民主测评组,通过了解情况、走访服务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等活动,了解掌握、综合分析被评议单位的政风建设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2)向大型企事业单位、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行政管理相对人及服务对象发放问卷测评。
  (3)在省监察厅设立的20个省级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及时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发放问卷测评。
  (4)向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在皖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特邀监察员发放问卷测评。
  (5)向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发放问卷测评。
  (6)由统计部门(各市统计调查队)采取定向随机抽样方式,发放问卷测评。对各类企业、市县政府部门,还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建议。
  三、迎评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形成合力
  本年度迎评工作由厅政风建设领导小组负总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责任处室(局)、厅直单位认真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年度政风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建监〔2010〕75号)的任务分解开展迎评工作。
  按照《关于实行政风建设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建监〔2010〕141号)分工,以厅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单位为责任主体,每一位厅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两个省辖市,指导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政风建设和迎评工作。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对厅党组和分管厅领导负责,协助分管厅领导认真抓好分管行业主管部门的政风建设,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坚决纠正不办事、慢办事、乱办事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加强与包保市各行政主管部门政风建设领导小组的联系和沟通。
  (二)扎实开展创“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创“三优”活动暨政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和优秀党员先锋岗创“三优”活动。通过创“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本单位、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坚强阵地;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建设机关的自身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多种宣传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要任务、有关政策法规、重大工程项目、主要工作成就以及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理解建设事业,营造全面关心建设事业、支持建设机关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以改促建,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要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方案》(建监〔2010〕49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解决上年度政风评议反馈意见中需要整改的问题,做到以改促建,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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