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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南价费[2010]116号
【颁布时间】 2010-10-12
【实施时间】 2010-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对各县(区)物价局2009年度收费统计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物价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提高收费统计报告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南价费〔2008〕38号)规定,经对各县(区)、开发区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的200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收费情况年度统计和分析质量报告以及收费统计报送情况等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考核评定横县物价局等5个单位和韦喻等6名同志为收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具体详见附件),给予通报表彰。
  从考核的情况看,一些县(区)、开发区价格主管部门存在着对收费统计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收费统计数据不够准确和完整;收费统计分析报告内容不全,质量不高;部分所辖收费单位没有通过网络上报等方面的问题。
  收费统计工作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收费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准确掌握收费管理的数据资料,夯实收费管理工作基础;有利于全面分析收费总量及其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收费宏观管理。希望各县(区)、开发区价格主管部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统计工作,提高对收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同时要向收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推动全市收费统计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附件: 2009年度全市收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收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单位:
  横县物价局
  宾阳县物价局
  上林县物价局
  隆安县物价局
  西乡塘区物价局
  先进个人:
  韦喻
  覃燕宾
  李仁礼
  林富春
  刘智琴
  梁玉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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