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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发改技[2010]1184号
【颁布时间】 2010-10-11
【实施时间】 2010-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有关单位:
  近年来,按照《重庆“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重庆市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五年规划》要求,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推动实施了一大批高技术产业化和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全市高技术产业得到较快发展,自主创新基础能力进一步增强,对调整产业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持续推动我市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重点
  (一)持续提升自主创新基础能力
  目前,在信息、生物、新材料、环保、交通等领域已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为更好地发挥已建成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拟对已建成平台改造提升项目,择优进行支持。
  (二)推动在建自主创新能力项目建设
  为推动近两年审批建设的国家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平台,尽快建成发挥作用,拟对建设条件落实、完成一定投资量、工程形象进度好的在建创新平台项目,择优进行支持。
  (三)围绕《重庆国家信息产业基地规划》和《重庆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规划》,继续支持信息产业、生物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建设项目。
  二、具体要求
  自主创新基础能力项目,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渝发改技〔2010〕1137号)要求申报。
  高技术产业化化项目的申请,按照《重庆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发改技〔2006〕1297号)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三、申报程序
  (一)本专项通知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cqdpc.gov.cn)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二)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咨询单位或专家对上述项目进行审查和批复。
  
  
二0一0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代惟殊,电话:6757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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