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价发[2010]126号
【颁布时间】 2010-10-1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差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为规范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精神,陕西电网、榆林电网高耗能企业从2010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的用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