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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疾控[2010]60号
【颁布时间】 2010-10-28
【实施时间】 2010-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6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河北省2011年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

[接上页]
氟砷合格率除了计算所有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还可将标记的由于氟/或砷高而改水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和其它集中式供水设施分别计算。同样,可样适用于人口的计算。
  集中式供水设施氟/或砷合格率=(氟/或砷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数/集中式供水设施总数)× 100%
  (1)氟/或砷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数:一个集中式供水设施对应的4个水样的氟/或砷均合格的即为一个氟/或砷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否则为不合格。
  (2)可分枯水期和丰水期分别计算合格率,也可分氟/或砷改水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和非氟/或砷改水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分别计算合格率。
  6.饮用合格水人口比例
  以一个集中式供水设施为单位,以它的四个水样合格情况为基数计算其饮用合格水人口比例。
  饮用合格水人口比例=(水质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的人口数/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覆盖人口总数)×100%
  (1)水质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的人口数:4个水样的全部指标均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人口数。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覆盖人口总数:监测的所有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人口数的合计。
  (2)可分单项指标计算合格水的人口比例。
  例如:饮用氟/或砷合格水人口比例=(氟/或砷合格的集中式供水设施所覆盖的人口数/监测的集中式供水设施覆盖人口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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