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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市委、市政府“强工兴城”的战略,配合新一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强地名工作的宏观调控,建立科学、系统与城市特点相适应的区域地名体系,为地名命名提供技术依据,使地名命名实行超前服务,特编制九江市2009-2013市城区地名总体规划方案。 一、九江市地名沿革 九江市地处江西省北部,位于东经113°57''至116°53''、北纬 28°47''至 30°06''之间,是江西省唯一的沿江对外开放和外贸港口城市。 “九江”称谓,最早见于《尚书?禹贡》“荆洲”篇中有“九江孔殷”、“九江钠锡大龟”等记载,意即九江水道众多或水道宽阔,九江奉献过大龟。夏、商、西周时期,属荆扬二州之境。春秋时期,为吴之西境、楚之东境,素有“吴头楚尾”之称。战国时期属楚国管辖之地。九江作为行政区划始于秦朝。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其中置九江郡。此后又有江州、柴桑、汝南、湓城等古称,其疆域及郡(府)治多有变动。民国置九江道。1917年设九江市。1936年又改九江县。新中国成立后,设为九江市,1980年升为省辖市,辖浔阳区、庐山区。1983年地市合并,辖十县两区。1989年瑞昌撤县设市,至此,九江市辖1市9县2区,即瑞昌市,九江县、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星子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浔阳区、庐山区。 二、九江市地名现状 根据2009全市地名数据库建设统计,我市共有地名约27954万条,其中: 行政区划名称207条,包括市、县(市、区)名称13条,乡镇名称181条,街道办名称13条。 群众自治组织名称2077条,包括,村委会名称1724条,居委会名称353条。 居民点名称18095条。 自然地理实体名称1348条,包括山体名称1009条,河流130条,湖泊209条。 公路名称592条。 城市道路名称677条。 桥梁名称140条。 广场、公园、风景区名称115条。 上述地名,大部分是历史延续下来的或者是约定俗成的,只有少部分是经过正式命名的:市城区自1995年以来,共命名市城区道路117条,建筑物、居民小区18条,广场名称1条,公园名称2条,道路更名7条。以上表明,我市多为历史地名,新地名相对较少,但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大,今后地名将出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三、九江市地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地名的大量涌现,地名法规建设滞后,没有相应的地名规划,导致地名工作的一些不足: (一)道路命名工作滞后。由于地名管理与项目立项相脱节,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立项手续中没有设立申报命名栏,普遍缺乏申报地名命名意识,对地名命名都是在项目在建或建成后才进行申报命名,城市道路命名跟不上建设规划的步伐,未能形成地名规划和城市规划相配套的工作机制,使地名管理部门不能在工程项目规划实施前及时命名。 (二)部分专业部门命名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地名不规范。多数专业部门命名的地名没有按《地名管理条例》程序事先征求当地地名部门意见。如福银高速公路昌九段“泊水湖”收费站,与当地实际不相符,“泊水湖”应为“白水湖”;以及部分住宅小区、宾馆的名称也同样存在不规范问题。 (三)标准地名没有得到应有推广使用。部分机关、团体、企业单位和市民没有按规定使用地名部门公布的标准地名,出现一地多名,地名部门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如:“龙开河路”称“九龙街”,“庐山大道”称“九威大道”,造成道路名称的混乱和误导。 四、地名规划的指导思想 根据《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传承历史、突出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精神的指导思想,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市城区路街桥的命名更名,加强地名管理,达到擦亮城市名片、提升城市品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目的。 五、地名规划范围和通名区分 本《地名规划方案》重点是对《九江市中心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标出的市城区主、支路街桥和公园予以命名,不含居民区、建筑物等名称。老城区街道暂时不按具体标准划分,原则上路名保持不变。 结合市城区地名的现状和使用习惯确定,路街通名一律按大道、路(街)、巷三个层次分类。大道:宽度(包括人行道,下同)40米以上的道路;路:宽度在4-40米的道路;街:商贸集中、繁华的中心地段;巷(弄):宽度在4米以下的小路。市区较长的道路按东、中、西或南、中、北分段,如滨江路分东、中、西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