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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重点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按照《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647号),现就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条件 (一)项目范围 2011年重点支持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重点是采用先进技术、并将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控制和调度、平衡预测和能源管理等功能进行有机、一体化集成,实现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的管控一体化设计,系统和应用功能比较完善的示范项目。 已经建成投产的项目及已获得2010年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项目条件 1.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技术及设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现场自动化基础条件,或经过适应性改造能满足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对数据采集的要求; 2.项目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 3.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4.没有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由企业(包括中央管理企业)提出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3),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地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法人代表要在上报材料上签字确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省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应严格把关,对项目及企业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尤其是节能量测算部分予以审核,确保有据可查。 三、时间要求 请你们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装订整齐,同时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光盘。逾期不予受理。 财政部经建司:谢秉鑫 李 成 010-68552977、2599 工信部节能司:袁 令 余 薇 010-68205367、5368 附件: 1.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略) 3.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略) 财政部经建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说明:1.本表一律用excel制作; 2.隶属关系填地方或中央; 3.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不超过100字); 4.经济效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 5.社会效益指节能、节水、污染物减排量等。 附件2: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件3: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三、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产品市场预测、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四、预期节能效果 企业应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包括企业能源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用能情况、节能措施、节能量测算和检测方法等。 五、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七、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环境保护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五)节能、土地、规划等相关文件; (六)企业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