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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厅节函[2010]776号
【颁布时间】 2010-10-26
【实施时间】 2010-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试点单位的通知

[接上页]

  试点期为2年(2011年-2012年)。方案编制应紧扣节材代木主题,形成生产、流通、应用三方联动体系,明确提出试点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及保障措施等。试点方案由一家牵头企业组织编写,参与供需对接组或物流循环组的多家企业共同申报。编制要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试点申报牵头企业及试点组内其他企业的名称、所在地、生产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产值等。开展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的基本情况,其中包装生产企业应说明包装产品的种类、价格、产量、年消耗木材量、主要用户等;包装使用企业应说明所使用包装的种类、年消耗木材量、使用包装节约或代用木材总量等;物流企业应说明企业物流运输能力、包装物持有量、主要种类及其比例、循环使用情况、主要服务单位等。各类企业还应说明近几年在节材代木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试点目标
  目标应具体、量化,可考核。试点组应设定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的总体目标,如拟开发、应用、推广的节材代木包装种类、数量、占全部包装物的比例,年节约或代用木材总量等,各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设定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的具体指标。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应做具体论述,强调可操作性。围绕试点工作总体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包括拟研发、应用、推广的节材代木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结合主要任务,详细说明已实施或拟实施的重点项目,重点是针对重型机械、家用电器、摩托车等不同类型的机电产品采用不同种类的节材代木包装材料和产品,力争通过试点,解决行业共性问题。并提出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
  四、保障措施
  (一)试点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明确试点工作负责人、组织机构及联络人和联系方式等;
  (二)节材代木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三)实施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的保障措施。
  五、附件
  (一)营业执照;
  (二)节材代木包装产品专利证书;
  (三)节材代木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测试报告;
  (四)节材代木包装用户反馈意见。
  以上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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