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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规[2010]582号
【颁布时间】 2010-10-21
【实施时间】 2010-10-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1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城市规划编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各规划编制单位:
  为检验三年大变样以来我省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我省规划设计水平,推动规划设计行业创新发展,鼓励规划单位和个人创作更多精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组织开展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优秀规划成果评选由河北省城市规划协会具体承办。申报材料按照河北省城市规划协会有关文件准备报送。
  二、评奖等级
  本次规划成果评选设项目奖及组织奖。
  (一)申报项目分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他规划共四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将作为我省申报国家优秀规划设计的候选方案。
  (二)设若干组织奖,颁发给获得一等奖的申报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三、申报范围
  2008年以来省内、外或境外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范围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包括城市中心区等重要节点、广场绿化、滨水地带、街道景观等规划设计项目)。已参加2008年全省规划设计评选的项目除外。
  省内持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单位,均应申报不少于两个项目参加评选。
  四、申报时间
  规划成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五、申报程序
  省内规划编制单位直接向河北省城市规划协会申报本单位编制项目。
  省外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规划设计单位申报。
  六、其他事项
  获奖项目单位及个人,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获奖证书;各规划编制单位应根据实际条件,给予获奖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联系人:吴永强
  电话:0311-87903507 13931127733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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