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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林业局
【发文字号】 冀林动字[2010]73号
【颁布时间】 2010-10-19
【实施时间】 2010-10-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2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禁猎和冬季严打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张网捕鸟、投毒药鸟、捕杀野生动物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现象,这不仅严重威胁着野生动物的生存,而且也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今年是我省实施禁猎的第一年,为保证禁猎和冬季严打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我省当前的实际情况,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野生动物保护是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敏感话题,不仅是重要的社会、生态、经济问题,也是影响国家形象和政府声誉的政治问题。为此各地市要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国际声誉、保障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保护。各地市要加大禁猎的宣传力度,使禁猎工作人人皆知;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猎计划,采取有效的禁猎措施以保证禁猎和冬季严打工作的顺利进行。
  有关市县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已批建的狩猎场的管理,对猎枪、弹具的使用进行登记造册,不得将猎枪、弹具带出狩猎场使用。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取缔市场内非法交易野鸟的行为;没收鸟网、兽铗以及毒杀鸟类的药品。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林业部门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森林公安、林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投毒、乱捕滥猎迁徙鸟类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的不法行为。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与配合,坚决遏制非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现象。
  四、做好宣传,提高保护意识。
  各地市要积极主动协调当地新闻媒体机构,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和经营业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发动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狩猎、经营、吃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从源头上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可依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公开曝光一些特别重大、情节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以震慑罪犯,教育广大干部群众。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地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即时向省林业局上报查处的违法案件,同时要认真总结本地开展禁猎和冬季严打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于2010年12月15日前上报省林业局。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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