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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哈价行发[2010]47号
【颁布时间】 2010-10-25
【实施时间】 2010-10-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3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尔滨医药保健技工学校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医药保健技工学校:
  你校《哈尔滨医药保健技工学校关于申请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字〔2005〕5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新增专业收费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中药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学制2年,技术等级中级。
  二、你校属于民办学校,收费时应使用税务票据。在收费前应及时到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接受社会和学员的监督。
  三、上述收费项目标准你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需调整收费项目、标准,请及时提出申请。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到期需继续收费,请提前一个月申报。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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