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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发[2008]9号
【颁布时间】 2008-02-29
【实施时间】 2008-0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3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和政府秘书长、主席助理、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接上页]
冯有恩副秘书长协助乌兰巴特尔秘书长工作。

  张院忠副秘书长协助赵双连副主席工作。

  盖文山副秘书长协助刘卓志副主席工作。

  孙惠民副秘书长协助连辑副主席工作。

  王喜才副秘书长兼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负责政府办公厅后勤服务、老干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等方面的工作,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魏军副秘书长协助任亚平副主席工作。

  杨玺副秘书长协助刘新乐副主席工作。

  于清理副秘书长协助郭启俊副主席工作。

  那炜清副秘书长负责政府办公厅政务工作。

  李春光副秘书长协助布小林副主席工作。

  武志忠副秘书长兼法制办公室主任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

  江维副秘书长兼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主任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工作。

  李振海副秘书长兼驻北京办事处主任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

  何永林副秘书长兼调查研究室(参事室)主任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参事室)工作。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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