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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濮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濮政[2008]11号
【颁布时间】 2008-02-29
【实施时间】 2008-0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4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国资委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国资委的决定

  (濮政[2008]11号)


  

   近年来,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以工兴市”战略,以产权制度改革 为核心,围绕“盘活存量、膨胀总量”的工作思路,克难攻坚, 加大国有资产重组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截止2007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进行改革156户,占总数的97%。通过改革,累计盘活存量国有资产16 亿元,安置职工2.1 万人,吸引社会资金13 亿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先后引进了河南省永城煤 电集团、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香港嘉联国际集团等战略投资者,对我市的一些大型骨干企业成功实施了重组,并在我市投资 建设新项目,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了表彰先进, 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市国资委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国资委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国资监管和 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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