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0-28
【实施时间】 2010-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4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授权的通知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你局负责筹建的“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国质检科[2007]629号)已按要求完成筹建工作并通过了我委组织的评审和验收。现对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授权。
  一、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主要检验产品为汽车零部件(详细内容见授权证书附表),授权证书编号为:(2010)国认监认字(441)号。
  二、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应当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的法律责任由芜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所承担。
  三、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四、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五、请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到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领取授权证书及印章。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