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项目[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11-04
【实施时间】 2010-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4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成立“环首都经济圈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环首都经济圈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切实发挥我省环绕首都医疗健康产业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我省医疗健康产业在服务首都中实现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卫生厅环首都经济圈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杨新建(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李建国(省卫生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于素伟(省卫生厅副厅长)
  办公室主任:席 彪(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项目办主任)
  成 员:周志山(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刘同祥(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范素文(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江建明(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尹亚平(省卫生厅农基处处长)
  胡 炜(省卫生厅妇幼处处长)
  彭 伟(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
  翟京波(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
  马 哲(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处长)
  段云波(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外资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5989774。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省卫生厅环首都经济圈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订并不断完善全省环首都经济圈发展医疗健康产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解决产业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技术支撑等方面落实到位。
  市卫生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环首都经济圈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帮助市委、市政府制定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健康产业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对开发的健康产业项目和服务给予论证,保障当地环首都经济圈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在政策、措施、服务等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确保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为全省经济建设发展服好务。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环绕首都发展医疗健康产业是加快推进我省环首都经济圈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各相关市、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推进环首都经济圈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工作,紧紧把握和充分利用河北环绕首都发展医疗健康产业的独特优势,借机而动、顺势而为,认真谋划、科学定位。要从当地经济特点和资源优势出发,深入调研、强化基础、创新机制,切实做好项目的设计与论证,为政府决策做好参谋。环首都市、县卫生局要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项目监管,保证工作实效。要积极协调和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沟通协作,落实优惠政策,共同研究推进计划和措施落实,形成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环首都经济圈医疗健康产业及各项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各相关市、县卫生局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报省卫生厅外资项目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