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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科教[2010]73号
【颁布时间】 2010-11-01
【实施时间】 2010-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5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海南省医学重点扶持/特色专科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院的专科品牌建设,使人民群众就近得到优质医疗服务,根据我厅《关于推进重点/特色专科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琼卫科教〔2010〕6号)精神,各三级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推荐申报本院2-3个需要重点发展和具有特色的专科,我厅组织专家对上述医院申报的31个专科进行了评审和遴选。经研究,确定省人民医院感染病学等25个专科为省医学重点扶持/特色专科,现公布如下:
  省人民医院:感染病学、肿瘤医学部
  省中医院:中风专科、中医骨伤科、糖尿病专科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生殖医学、呼吸内科、乳腺科
  省农垦总医院:肾移植专科、临床微生物诊断实验室
  省农垦三亚医院:心胸外科
  海口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肝胆微创外科、口腔种植科
  省第二人民医院:甲状腺专科
  省农垦那大医院:新生儿科、血液净化科、生理心理中心
  三亚市人民医院:老年病科、消化内科、神经康复科
  琼海市人民医院:妇科肿瘤科、肛肠科、泌尿结石科
  儋州市人民医院:儿童支气管哮喘科
  省医学重点扶持/特色专科,是重点学科的后备学科,参照《海南省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建设和考核,签订《省医学重点扶持/特色专科建设任务书》,并制定专科建设计划。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扶持/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专科团队的培养和引进等,对重点扶持/特色专科给予重点扶持,重点加强建设,使其尽快达到省内和国内先进水平。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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