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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企业、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做好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现将报表数据审核内容印发你们,请按照本通知中所列审核内容,逐项审核报表数据。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数据主要利用报表处理软件中所提供的各项功能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一、报表报送内容 (一)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1.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应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数据各一式一份。 2.市国资委监管范围之外的市属国有企业、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应报送: (1)企业集团总公司、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合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a4纸)、编表说明、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数据各一式一份。 (2)企业集团总公司、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编表说明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3.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a4纸)、编表说明、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数据各一式一份。 (二)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1.市国资委监管的各集团总公司应报送:2007年度企业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下同)、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说明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合并)数据各一式一份。 2.集团所属三级(含三级)以上子企业以及三级以下上市公司等重要子企业应报送: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说明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3.20家由市国资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的企业,除上述应报送的资料之外,还应报送《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报送的材料。 二、报表报送规范性审核 1.所有纸质报表应采用a3复印纸打印,其他纸质文字说明材料应采用a4复印纸打印。 2.汇总(合并)报表封面应有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汇总(合并)报表齐全,不能有缺页、少页的现象,没有数据的空表也应打印、报送。 4.所有纸质文档均应装订成册后,使用企业(单位)的红头文稿,以报告形式,加盖公章后进行报送。 5.所有电子文档均应加载到企业报表处理软件(2007版)的“附报文档”中随数据一同报送。 6.企业集团报送的备案表应加载到企业报表处理软件(2007版)的“备案表”中随数据一同报送。 三、报表填报口径的审核 1.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录入到三级子企业,三级以下的上市公司是否单独填报和录入。 2.检查企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存在应纳入合并范围而没有进行合并的子企业,是否存在不应该纳入合并范围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若企业报表合并范围与备案不一致,有无情况说明。 3.检查企业集团下属特殊子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的基建单位、金融企业和境外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了决算报表,检查在企业的合并数据中是否包括特殊子企业的数据,检查事业单位、基建单位和金融企业报表是否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科目转换。 四、报表数据质量的审核 1.检查汇总(合并)报表中的数据与上报的计算机数据是否一致。 2.检查树型结构是否正确。 3.检查汇总(合并)数据与分户数据是否衔接。 4.检查报表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整张报表漏填的现象。 5.检查封面代码填报是否规范。 (1)检查封面代码所填内容是否均在枚举范围内。 (2)检查企业名称、通讯地址等封面左边各项文字信息是否按企业实际情况,准确、完整填报。 (3)检查上一级企业代码、集团总部代码填写是否正确。编制合并报表的集团型企业应按企业级次分别填报三个代码;非集团型企业(不编合并报表的)只填报本企业代码,不应填上一级企业代码和集团总部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