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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明电[2010]122号
【颁布时间】 2010-11-06
【实施时间】 2010-1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6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各级、各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宣传职责,充分借助“119”消防宣传日,开展各种形势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叫响“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口号;要利用各种大型活动及节假日,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重视居民家庭特别是“孤老户”、“病残户”,对其用火用电用气情况进行防火教育和安全巡查提示。要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在各大网站和县以上主流媒体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载体,广泛开展提示性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在岗培训、岗前培训的必训内容,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技能,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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