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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10-25
【实施时间】 2010-10-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7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交通运输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省路政总队,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厅机关各处室、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各专项活动办: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预通知》和省厅工作安排,为认真总结“十一五”和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起草和报送“十一五”工作总结和明年重点工作安排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十一五”期间和201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0年完成情况按照年度计划进行预测)、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困难、“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工作安排(含工作思路、主要目标、重大项目、具体措施)。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省路政总队、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报单位主要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后勤中心、信息中心、各专项活动办报分管厅领导审核修改后,报厅办公室汇总。
  二、组织起草和报送交通运输专题经验交流材料。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省路政总队、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结合实际,围绕本单位、部门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发展内河航运、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组织保障、城市客运和出租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加强自身建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专项工作,组织起草专题经验交流材料,要求突出重点和特色,反映某一方面工作成绩和经验,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左右,题目自定。
  三、请各单位、部门将工作总结、安排材料于11月10日前,经验交流材料于11月20日前送厅办公室。报送要求:文字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tbzwxx@163.com。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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