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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市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城乡金融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示范带动、分批推进的原则,建立有利于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发展适用于农村地区的支付工具体系,建设覆盖所有涉及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的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城乡支付服务统筹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10年起到2012年底,利用两年多时间,使全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全面改善,支付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一)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行内业务系统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健全,所有银行机构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 (二)先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得到推广应用,成为农村支付结算的主体形式,非现金支付量年均增长8%以上; (三)银行卡业务在农村地区有长足发展,达到人均持卡1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12%以上,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年均增长10%以上,atm、pos机的布放数量分别达到300台和1800台以上,各项财政补贴全部通过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发放; (四)农村地区银行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高,从业人员熟悉支付业务、熟练掌握各项支付业务操作流程,并具备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推介不同业务种类和支付工具的能力,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现代、优质、安全的支付服务。 三、重点工作 (一)广泛宣传动员,提升农村居民非现金支付意识。人民银行要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宣传方案,抓住农民工返乡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板报、橱窗、编印宣传资料等有效方式,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攻势。各银行机构要通过在营业网点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在集贸市场、商业区发放宣传资料和重点营销、有奖营销等方式,使农村居民和组织更多地了解快捷、高效、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动其逐步扩大在农村地区的应用。 (二)加强硬件建设,夯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基础。 各银行要结合发展实际,适当增加农村地区营业网点的设置,合理配置从业人员,加快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邮政电子汇兑系统向基层网点延伸和普及的速度,逐步实现业务处理手段现代化;加快农村营业网点及大商场、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atm机的安装,为客户提供自助服务;增加医院、商店、市场、宾馆、旅游景点等场所pos机的布放量,并完善原有电话pos机的功能,实现银联卡在电话pos机的跨行通用,提高银行卡的应用覆盖面。 (三)立足农村实际,推广多元化的支付结算服务。各银行机构要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和不同的交易业务,提供相适应的支付结算服务。对普通农户和农民工,重点推广银行卡的应用;在下拨退耕还林、社会救济、农副产品收购、家电下乡等各种补贴和款项时,引导其使用银行卡结算;对结算量较大的种植、养殖专业户,推行具有融资性质的惠农卡,满足小额资金需求;对结算量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各种企业单位,在推行惠农卡的同时,倡导其使用票据、网银等方式结算;对农村地区的专业批发市场、农资交易市场、小商品市场以及粮食、蔬菜等各类市场推广使用银行卡、电子转账等非现金支付工具。 (四)推进产品创新,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体系。在经济条件成熟、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农村地区,各商业银行、专业化服务机构要积极研究推动手机支付、电话支付、有线电视网络支付和网上支付等支付业务创新,开发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符合农民群众支付需要的电子支付产品。鼓励在农村地区的批发市场、农资交易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场所使用银行本票。支持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推广银行汇票。鼓励银行机构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商业汇票业务,满足重点龙头企业的融资结算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