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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对考核企业初步审查结果的正式文件;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考核检查结果汇总表; 3、企业动态考核申报表1份。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1月15日前,甲级资质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乙级及暂定乙级资质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11月30日前,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市场执业行为等情况,提出动态考核初审结论,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12月20日前,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地市初审结论及抽查的情况,核定动态考核结论,并在山西建设信息网上公示 。 (四)12月30日前公布动态考核结果。 六、其他要求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资质标准要求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实事求、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防止走过场。 联系人:标准定额处 王凤英 联系电话:0351-3580073 附: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考核申报表(略)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考核检查结果汇总表(略)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考核现场检查意见表(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