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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机电函字[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11-09
【实施时间】 2010-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0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调研机电产品出口基地(聚集区)的通知


  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为提高机电产业聚集度,加快出口基地的培育,近期,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对本地区产业聚集度高、比较优势明显的机电产业,进行一次摸底调研。为此,请你们抓紧按以下要求开展一次专项调研,摸清当地特色鲜明、产业聚集度高、比较优势明显、具备培育成为机电产品出口基地潜力的行业情况。
  一、本地区目前有哪些产业聚集度较高的机电行业;这些行业的产业聚集情况(指在各类专业经济园区、县级行政区划内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聚集,拥有数量较多的生产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目前已有的产业聚集区内企业数量、从业人员、年产值、出口额及在国家或全省同行业中的地位;产业聚集区内的龙头骨干企业情况,产业聚集区的未来发展前景。
  二、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166号)要求,本地已经建成或准备建设的各类出口服务平台情况,包括平台建设主体、资金扶持、地方政府扶持措施以及获得国家和省外贸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情况。
  三、本地建设机电产品出口基地具备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地方政府政策措施,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请各市机电办将调研情况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6日前报省机电办。
  联系人:张强、臧仁峰
  联系电话:0531-89013802、89013801
  电子邮箱:zhangq1983@163.com
  特此通知
  
  
山东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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