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0]1790号
【颁布时间】 2010-11-04
【实施时间】 2010-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防洪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汉中、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为促进汉江防洪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研究,现下达2010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资金1250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资金专项用于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汉江防洪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775号)安排的中央投资项目配套。省级配套资金要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用于建筑安装、材料设备购置等工程直接费用,严禁挪作它用。 二、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其余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投资使用效益。 此项资金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汉江防洪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汉江防洪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已下达2010年投资计划 (陕发改投资〔2010〕1775号) |
本次下达 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 |
备注 |
| |
其中:中央投资 |
| |
合计 |
7500 |
5000 |
1250 |
|
| |
汉中市 |
5625 |
3750 |
940 |
其余地方配套投资由项目市筹措解决 |
| 1 |
汉中市汉江城市桥闸回水段汉江大桥上游和下游右岸防洪工程 |
3915 |
2610 |
660 |
|
| 2 |
汉中市汉江城市桥闸回水段防洪工程(左岸49+137-52+217) |
1710 |
1140 |
280 |
|
| |
安康市 |
1875 |
1250 |
310 |
其余地方配套投资由项目市筹措解决 |
| 1 |
安康市西坝防洪工程 |
1875 |
1250 |
3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