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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文物局
【发文字号】 冀文物发[2010]187号
【颁布时间】 2010-10-28
【实施时间】 2010-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1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连镇谢家坝维修保护项目立项的批复


  沧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连镇谢家坝维修保护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沧文物字〔2010〕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镇谢家坝维修保护项目立项。
  二、连镇谢家坝维修保护项目内容明确为:
  1、坝体整体加固、补砌;
  2、坝顶、护坡、基础的整治加固;
  3、修建坝体下部用于展示和防护的平台,两侧修建通往平台的踏步;
  4、修建长期性保护栏杆。
  请你局积极与水利、水务等相关部门沟通,依照各自权限,具体明确工作范围及内容,并根据以上意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制作保护方案,报我局审核后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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