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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根据科技部《关于加强十一五科技计划项目总结验收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314号)要求,为做好我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成果总结和推荐工作,展示五年来国土资源系统科研人员在完成国家科技计划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就,现组织开展“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总结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总结范围 按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层级,以项目或课题为单位进行成果总结,避免重报、漏报。 1.“十一五”期间由我部牵头组织实施,完成结题验收或2010年以前立项在研的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政策引导类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等)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总结,同时附上每个课题的主要成果。 2.“十一五”期间由其他部门组织实施,我部部属科研单位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以课题为单位,由课题负责人组织进行总结。 3.上述项目课题以外,“十一五”期间由其他部门组织实施,我部部属科研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子课题,不做硬性要求,但如有取得重大成果的,参照课题总结要求报送成果。 二、内容要求 按照给定格式(见附件)填写主要成果,着重突出主要创新点、取得突出成果、应用示范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要表述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每项成果提交有代表性的照片3-5张,图片在插入文字材料的同时,单独提供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三、报送要求 各项目(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总结,填写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地调局单位由地调局统一组织填报),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光盘各一份报送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谢秀珍,66558410;马岩,66558411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格式) 项目(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项目基本情况表
注:由其他部门组织实施,我部部属科研单位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子课题)只填写课题成果总结表 一、项目概况 (项目研究目标,主要内容,任务书下达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 二、主要创新及成果 (主要创新点,取得的重大突破和成果) 三、应用示范情况 (项目成果已经开展的应用示范情况,已经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应用推广前景 (成果的主要应用领域,市场前景,对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可能的支撑点和贡献预期) (以上四部分,控制在3000字以内) 课题成果总结表
(注:子课题成果需单独注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