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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粮油作物局
【发文字号】 赣农办字[2010]97号
【颁布时间】 2010-11-03
【实施时间】 2010-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3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粮油作物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局:
  今年全省粮食生产经受住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的严峻考验,保持稳定发展,有望创下历史第二高产年。成绩来之不易,过程历尽艰辛,意义十分重大。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和农业部门科技兴粮的积极性,保持粮食生产发展的好势头,我厅决定对今年粮食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江西省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厅粮油作物局。
  联系电话:0791-6239385
  传真:0791-6208025
  电子邮箱:nytlyj@jiangxi.gov.cn
  附件:江西省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2010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方案
  

  今年全省粮食生产先后经受了连续低温阴雨、特大洪涝灾害、局部地区寒露风等极端天气的考验,在早稻因灾减产较多的情况下,通过早稻损失晚稻补、上半年损失下半年补,保持了全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全年粮食总产有望创下历史第二高产年。这一成绩来之不易,归功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合力,既是各地各级农业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里各项决策部署的结果,也是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果。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和农业部门科技兴粮的积极性,保持粮食生产发展的好势头,拟继续对今年粮食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特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对象与名额
  (一)粮食生产先进县25个, 从中评选标兵5个。
  (二)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56名,从中评选标兵5名。
  (三)粮食生产大户50户,从中评选标兵5户。
  (四)粮食高产创建组织奖20个,从市、县两级农业局中评选。
  先进县、先进工作者和生产大户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等额申报。先进县标兵、先进工作者标兵、生产大户标兵和高产创建组织从各设区市推荐的对象中评出。
  二、评选条件
  (一)粮食生产先进县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出台了有力的配套措施,在落实政策方面没有违纪和严重失误。
  2、抓粮食生产工作力度大,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成效显著,发展粮食产业资金到位率高,重点是国家粮食奖励大县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其中40万元用于粮食高产创建。
  3、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健全,支持保障有力,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效果好。
  4.粮食面积30万亩以上,今年晚稻扩种任务完成较好;总产保持稳定,且当年总产10万吨以上或商品粮2万吨以上;当年单产高于全省当年平均3%以上或单产增幅高于同年全省平均增幅10%以上;区域和品种品质结构进一步优化。
  5.粮食人均占有量多,商品率高,对国家贡献大。
  6.高产创建推进力度大、措施实,“五统一”要求落实到位,创建达标效果明显,整建制推进试点有进展。
  7、按要求顺利完成粮食生产各类项目。
  其中,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当年粮食总产量、增量均居全省前列,粮食播种面积连续7年稳定增加,单产、总产增量显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产创建工作位列全省先进。
  所申报的粮食生产先进县及标兵可以与往年重复。
  (二)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
  1、积极宣传贯彻中央和地方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2、从事粮油生产行政管理、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工作5年以上,今年在基层调研、从事推广工作3个月以上。
  3、应对极端天气提出的工作措施、技术路线符合实际,对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4、积极参与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在推广优良品种和适用技术、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等方面贡献突出。
  5、从事粮食作物育种研究,育出的品种推广面积大,产量和品质明显提高;从事粮食生产栽培及配套技术研究,研究出的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等配套技术推广面积大。
  其中,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标兵要长期深入田间农户,指导农民生产,成效非常显著,事迹特别感人,群众认知度较高。
  所申报的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可以与往年重复,标兵不重复。
  (三)粮食生产大户
  1、遵纪守法,作风文明,诚实守信,在当地粮食生产中发挥了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科技示范户可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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