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号]
【颁布时间】 2000-08-26
【实施时间】 2000-08-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法制委员会承担地方性法规草案统一审议工作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法制委员会承担地方性法规草案统一审议工作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8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8月26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法制委员会承担地方性法规草案统一审议工作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我省实际,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在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之前,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承担地方性法规草案统一审议的工作。授权期间统一审议的程序和办法,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