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18号
【颁布时间】 2010-11-09
【实施时间】 2010-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7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18号--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处罚及落实整改情况

[接上页]
1.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将以前年度房地产销售收入延迟至2008年度确认,多计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76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7126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819万元,以个人名义开立4个账户结算往来款4547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对政府补助资金核算不当,2007年度多计营业外收入12万元,2008年度多计营业外收入17万元,多计递延收益119万元, 2008年度少计管理费用213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信息披露不实,存在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的问题,为其他企业套取现金173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实,财务报表合并不规范,导致2008年度虚增资产4844万元、负债2126万元、收入9739万元、净利润82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对该公司处以40000元罚款,对7名相关责任人共处以19000元罚款,并要求该公司调账补税。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相关罚款已缴纳。

  

  2.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海口鑫元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个别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未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14万元,少缴税金4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海口鑫元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在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审计业务中,对部分审计项目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核算及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2008年度多计负债188万元;所属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多计利润1029万元;所属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5577万元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所属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预提未使用研发经费转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多计管理费用4551万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但在会计基础工作、收入成本核算等方面也存在一定不足。其所属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将2007年度营业外收入162万元推迟至2008年度确认。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事务所存在相关内控制度不完善,工作底稿编制保存不规范,部分函证和存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8万元等问题。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