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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外国专家局
【发文字号】 京外专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10-31
【实施时间】 2010-10-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0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京外专发〔2010〕2号)


  

  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0〕125号)要求,我局将对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进行2010年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要求

  

  本次年检以各聘请单位自查为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年检内容认真进行检查,按时提交年检报告。市外专局将根据各单位外国专家聘请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在征求外办、公安、教委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准予注册、暂缓注册、注销资格、吊销资格的建议,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新批的资格单位不参加今年年检。

  

  二、年检内容

  

  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必须参加年检,并提交本年度有关聘请工作的年检报告及聘请情况统计表(附件1、2)。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情况,涉及安全、政治、宗教等事件的处理和及时上报情况;

  

  (二)本单位外国专家规章管理制度、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情况,外国专家安全防范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建立健全情况;

  

  (三)外国文教专家合同执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的典型事例、经验和教训等;

  

  (四)聘请工作的主要成绩和重大成果及经验,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

  

  三、报送结果

  

  区县教委管辖的中等以下教育机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将年检报告及表格交至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其他单位将年检材料交至市外专局。

  

  聘请单位在对照年检内容,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撰写年检报告(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并于11月30日前将年检报告和《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聘请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本单位累计工作3年以上外国专家名单》(附件2)上报至相应部门。逾期未报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

  

  聘请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年检工作,认真总结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强化服务,推进本单位外国专家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联系人:袁明福  联系电话:(010)65590180

  

  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三条3号

  

  附件:

  

  1、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聘请工作情况汇总表

  

  2、本单位累计工作3年以上外国专家名单

  

  3、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联系方式

  

  (附件1、2的电子版可从北京市外专局网站下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聘请情况统计表

  

  表1

  聘请单位及其外国专家工作主管人通讯录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外专工作主管人姓名

 

电 话

 

电 邮

 



  

  表2

  2010年外国文教专家及普通外籍专业人员分组及办证等情况

  

  单位: 人次, 个, 件

  
  

 

学 历

工作方式

工作时间

签证种类

外国专家证

已办工作许可

已办

医疗保险

 

 

大学本科

 

 

 

合作研究

 

6月以上

3

--

6月

3月以下

 

访

 

 

 

 

 

 

合  计

                     

外 国 专 家

                     

普通外籍专业人员

                     


  表3  2010年外国文教专家及普通外籍专业人员来源情况  单位: 人次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新西兰

 

 

 

 

意大利

 

奥地利

俄罗斯

克兰

以色列

新加坡

菲律宾

 

 

合 计

                    

外 国 专 家

                    

普通外籍专业人员

                    


  说明:1、外国专家系指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籍专业人员,其余均为普通外籍专业人员。 2、此表由聘请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填报人:电话:

  

  附件2:

  单位累计工作3年以上外国专家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护照号码

本单位担任职务

在本单位累计工作年限(年)

备注

 

 

 

 

 

 

 

 

 

 

 

 

 

 

 

 

 

 

 

 

 

 

 

 

 

 

 

 

 

 

 

 



  

  填报单位:填报人:电话:

  

  附件3: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东城区

刘 艳

(010)64050805

 

西城区

王 乔

(010)82283163

 

朝阳区

徐丽妍

(010)65099145

 

海淀区

洪 鹏

(010)62615168

 

丰台区

孙 琳

(010)63258398

 

石景山区

仲见维

(010)68664267

 

门头沟区

张 董

(010)69826452

 

房山区

马万里

(010)89368271

 

通州区

周 贤

(010)80817041

 

顺义区

廖松涛

(010)69441379

 

昌平区

董彦芬

(010)89741671

 

大兴区

王再立

(010)69255940

 

平谷区

胡连生

(010)89980713

 

怀柔区

王力鑫

(010)89684112

 

密云县

孙玉涛

(010)69041577

 

延庆县

贺 龙

(010)6910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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