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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做好项目验收和总结。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并及时进行验收和总结。有关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项目验收小组,依据《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和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对建设完成项目逐一验收,对未按要求建立并正常启用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结束后,有关地市级验收小组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验收结论(需明确验收是否合格),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并于2011年6月底前将符合要求(附件5)的验收报告和总结报商务部、财政部。 根据项目实施和验收情况需对具体项目安排进行调整的,应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审核验收等工作,严格按规定用好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得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要指导企业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专项检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如有问题,及时向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反映。 附件: 1.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 2.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安排一览表 3.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申请书 4.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实施进度表 5.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验收报告有关要求 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 一、主要功能 消费环境良好:场区布局合理,车辆及人员进出口设置合理,各类标识清楚齐全,环境整洁、美观;场内设置查验区、评估区、展示区、交易大厅、停车场等设施;交易大厅宽敞明亮,并设有专门的消费者休息区,各项服务完备;具备查验车辆法定证明及凭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功能。 交易便捷顺畅:场内交易流程示意图及引导牌、交易手续办理说明及注意事项等设置明显清晰;触摸屏式车辆信息查询、电子排队叫号设施齐全,可供消费者随时查询待交易车辆的基础参数,包括品牌型号、颜色、驱动方式、变速箱类别、首次上牌日期、使用性质等相关信息,查询同时期、同品牌参考价格,以及各项手续是否完备以及交通违法记录等重要信息;方便消费者办理相关手续。 信息发布及时:能应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布待交易车型、颜色、使用年限等车辆主要信息,并及时更新已交易车型价格等信息,供消费者参考。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二手车交易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应包括车辆入市交易登记、车辆基本情况、可供交易车辆情况、成交情况、报表、数据传输等,实现二手车交易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管理。 (二)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管理系统。包括交易车辆信息及价格发布平台、消费者查询系统、交易流程控制系统等。 (三)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管理系统。主要包括驻场商户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员工绩效考核、闭路监控系统、安全、消防报警系统等。 (四)改造二手车交易大厅,完善相关设施,具备办理交易服务、信息查询、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功能,具有电子排号、电子显示屏和3台以上触摸屏式信息查询等设施。 三、管理制度 (一)建立驻场商户管理制度,制定经营行为自律规范,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二)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保证二手车交易等信息的及时录入、发布并按规定报送,保证二手车交易信息管理等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和倡导有条件的市场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建立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对场内服务人员及商户工作人员定期培训考核,推行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附件2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安排一览表 填表单位(公章):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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