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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石建办[2010]12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确保我市在建工程的主体结构安全,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预拌混凝土的监控力度,市建设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凡取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石家庄市建设局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项资质,从事预拌混凝土业务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企业设立的分站将按照独立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标准进行检查。 二、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检查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条件核查;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上岗人员、检测设备及技术管理资料; (四)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及所用原材料、混凝土出厂检验强度的抽样、并对部分企业运到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进行抽样检测。 (五)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冬季施工措施。 四、处理结果 检查结束后将对此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违法、违规、违章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产整顿。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企业信誉档案。 附件:石家庄市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石家庄市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表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人员 受检单位签字 石家庄市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表
检查人员 受检单位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