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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湖南唯楚(株洲)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 你们《关于申请设立湖南唯楚(株洲)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研究决定: 一、准予设立湖南唯楚(株洲)律师事务所。该所为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的分所,注册资金 10万元,地址位于株洲县渌口镇向阳岭3号。 二、派出律师:李宇、何俊锋、周根深。 三、负责人:李宇 。 四、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项业务。 五、日常监督管理机关:株洲县司法局。 请你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