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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今年以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9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给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了有效遏制较大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近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0年9月25日下午13时30分许,驾驶人夏清亮驾驶赣cb0121重型货车由乐安县戴坊镇前往乐安县城,行驶至黄石线1km+200m(省道)处,与相向行驶由驾驶人曾才生驾驶的赣fz6098小型客车相撞后,又与驾驶人戴林祥驾驶的赣fd4988小型货车相撞,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夏清亮疲劳驾驶。 2010年9月27日12时40分许,驾驶人洪加兴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赣l06607中巴车,行驶至206国道万年青云镇张家坞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驾驶人余顺科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h18211挂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6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洪加兴超速行驶。 2010年10月1日13时30分许,驾驶人陈继友驾驶粤yyn698号轻型货车从宜丰县城驶往石市镇,途经宜石线3km+500m处时,与陈志雄驾驶的赣ah7296号轿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陈志雄占道行驶。 2010年10月3日0时10分许,驾驶人黄茂钱驾驶赣a0w069帕萨特轿车(核载5人,实载7人),由高安往南昌方向行驶,行至320国道580km+400m处,车辆冲撞环形岛路缘(路缘高45cm)并越入环形岛58.9米后起火,造成车内7人当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黄茂钱酒后驾驶。 2010年10月17日22时许,驾驶人石永忠驾驶一辆车号为赣g66690挂车由东往西行驶至沪昆高速公路561km+900m处(上饶市弋阳县境内,该处为施工路段,南线封闭,北线借道通行)时,撞上前方由罗时瑛驾驶的浙aww965号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9人),导致浙aww965号车又撞上其前方由杨德民驾驶的赣cf4392号中型厢式货车,造成浙aww965号车上5人死亡、4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石永忠路经施工路段车速过快,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2010年11月5日6时50分许,沪昆高速公路樟树境内802-804km处,因大雾天气引发7起交通事故共有28辆汽车相撞,造成19辆损毁严重,19人死亡、16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突起团雾,驾驶人车速过快。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一些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驾驶人员疲劳驾驶、超速占道和酒后驾驶等行为严重,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现就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接此通报后,要高度重视,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放在“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迅速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关部门要齐抓共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坚持源头管理与路面管控并重,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务必把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遏止和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抓好源头,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三字〔2010〕180号)和《关于印发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工作方案的通知》(赣交安〔2010〕5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车辆安全性能情况开展集中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措施,所有道路运输企业都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构建起企业法人代表直至驾驶员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或交通肇事多、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多的企业,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采取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各设区市安委会要认真组织对“四个一”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落实到位。省安委会将于年底前组织对“四个一”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