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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疾字[2010]983号
【颁布时间】 2010-11-10
【实施时间】 2010-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0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0〕983号)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疾控中心:

  

  为切实提高我区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供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防治指导,我厅翻印了卫生部组织编写的《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手册》40000册,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手足口病防治作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有力的防治措施,有效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二、要充分利用《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手册》,做好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要将其作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力争2011年3月底前对所有农村卫生人员轮训一次。

  

  三、我厅翻印的卫生部《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手册》,于近期将通过铁路和汽运发往各盟市卫生局疾控科,具体分配数量,请注意查收,并尽快下发到乡镇级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卫生技术人员,确保人手一册。

  

  四、要加大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将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掌握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评估,确保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乡村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的防治能力。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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