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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指导企业强化商标价值作用。引导企业在改制改组和组建企业集团过程中,将商标无形资产和企业有形资产结合起来,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鼓励企业或个人以注册商标作价入股。支持企业以商标为纽带,通过投资入股、许可使用(如授权贴牌、品牌连锁)、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对具有使用价值的闲置商标组织交易活动,推进闲置商标许可和转让,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率。 (五)积极打造区域及国际品牌。积极开展专业商标区域品牌基地培育创建工作,充分运用区域品牌基地内企业集聚、产品专一、信息集中、区域效应强等优势,联合创建区域性集体品牌、集体商标,把多年积累的地区知名度转化为品牌无形资产,优化企业竞争性合作,做大做强区域品牌,推进区域产业换代升级。引导具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增加商标的国际注册数量,维护企业海外商标权益。大力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建设一批产业集群优势明显的出口创新基地,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贸企业集团,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六)加大实施商标战略政策扶持。对于新认定的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新注册的涉外商标,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发〔2010〕6号)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畅通商标质押融资渠道,搭建银企联手平台,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破解企业资金短缺瓶颈,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外资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商标投融资机制。支持投资人以商标等知识产权非货币财产出资办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达注册资本的70%。围绕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成长型科技企业,实施驰(著)名商标重点扶持工程。对驰(著)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及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优先扶持。帮助有条件的驰(著)名商标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基金。积极支持驰(著)名商标企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支持行业内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 (七)强化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完善商标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商标监管“关口”前移,加快商标监管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掌握商标使用、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夯实基础。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犯驰(著)名商标、涉外知名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及涉农商标专用权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商标保护环境。市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建立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维权体系,依法惩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市发改、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财政、国资、商务、质监、科技、农业等部门要立足职责,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商标战略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分解任务指标,完善督查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商标战略顺利实施。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以注册、运用、保护商标为核心内容的普及宣传活动,加大对推进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强化商标战略经验交流,每年举办1至2次高层次商标战略论坛,为企业共享商标信息资源和创建品牌搭建交流平台。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济南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宗祥 (副市长) 副组长:孙法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宏志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宏炜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刘延杰 (市法院副院长) 尹清忠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 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马淑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 毅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兆刚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家云 (市商务局副局长) 侯秉山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建森 (市工商局副局长) 丁正罡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照亮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侯翠荣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闫循民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原永兰 (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王宏炜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