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协助安排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学校北京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建设经费的函 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水平,按照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市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08〕37号),我委开展了北京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建设工作,并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共评选出36所北京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每所高校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按照财政预算隶属关系纳入部门预算。 其中,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三所示范性就业中心高校在现行管理体制上属于地方非教育部门管理高校,预算管理关系在相应主管部门。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请贵局予以协助安排以上三所学校北京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建设经费。 妥否,请审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