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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10-11-16
【实施时间】 2010-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3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在本市旅游行业排查旅游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

  

  11月15日下午,本市胶州路一幢正在施工的教师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至目前大火已造成53人死亡的惨剧。

  

  为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各单位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以对广大游客、旅客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秋冬季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在当前世博会举办取得圆满成功的氛围中,尤其对旅游安全工作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明确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措施及责任制度,扎实有效地进行旅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当前正值秋冬季,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市旅游局提出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工作要求:

  

  旅游饭店(特别是高层建筑的饭店)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对消防设备运行情况、消防器材配置情况的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有改扩建等施工项目的饭店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动火操作规程,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严格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和制作加工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旅行社要做好对各门市部的电器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游客的行前安全教育(包括入住饭店防火事项提示);秋冬季大雾、雨雪、冰冻多发,旅行社选择旅游车公司时,一定要对车公司的资质、保险等情况进行认真查验、核实,选择资信良好的车公司;要加强对车辆的检修保养,教育司机控制车速、保持车距、谨慎驾驶。

  

  中小旅馆(包括经济型连锁酒店)要强化防火安全意识,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确保好用,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a级景区点要完善各项安全措施,教育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进行载客设备、工具隐患排查,确保良好运行;加强应对大客流的游客应急疏散演练,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辖地旅游企业、中小旅馆,进行全覆盖的旅游安全情况专项检查,排查旅游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情况报市旅游局管理部门(联系人:金岩;电话:23115492号;传真:63367121)。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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