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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嘉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08]12号
【颁布时间】 2008-02-25
【实施时间】 2008-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4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嘉政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为鼓励先进,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评估,市政府决定对平湖市政府等8个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并按照有关规定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用于奖励主要责任人。各县(市、区)可安排10万元,嘉兴经济开发区可安排2万元,用于奖励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经费按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嘉市计生委〔1991〕13号文件的规定列支。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好的人口环境。

  

  附件: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平湖市政府、嘉善县政府、桐乡市政府、秀洲区政府、南湖区政府、海盐县政府、海宁市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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