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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2008]13号
【颁布时间】 2008-02-25
【实施时间】 2008-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5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琼府〔2008〕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中,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护林保胶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橡胶产品管理,严厉打击偷胶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橡胶生产和经营秩序,促进橡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护林保胶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市县

  

  特等奖:昌江黎族自治县

  

  一等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二等奖:白沙黎族自治县、三亚市、临高县

  

  三等奖:东方市、海口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宁市、定安县

  

  


  二、先进个人

  

  翁平(昌江黎族自治县)、王光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吴毅(三亚市)、邢白青(白沙黎族自治县)、王国才(临高县)、陈奕诚(垦区公安局)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护林保胶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其他市县要向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护林保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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