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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地州复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15日-6月30日)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两基”督导复查验收组,依据国家、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和“两基”指标体系及《昌吉州迎接自治区、国家“两基”复检a、c级指标资料说明》,对全州七县市“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全面复查验收。深入县市及所属乡镇、学校对“两基”指标的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扫除青壮年文盲指标的达标程度逐一进行复查,对“两基”迎“国检”a、c级指标资料逐一进行查阅。对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加强弱环节整改,确保各项资料齐全、真实、可信,各项指标达到方案要求。 (四)接受自治区抽查阶段(2008年10月10日-31日)自治州制订具体的“两基”迎接自治区抽查方案,并安排县市做好接受自治区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接受自治区验收阶段(2009年3月1日-4月30日)1、自治州制订具体的“两基”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方案; 2、安排县市做好接受自治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组团检查各县市对自治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接受“国检”阶段(2009年5月1日-6月30日)1、自治州制订具体的“两基”迎“国检”方案; 2、安排县市做好“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3、组团检查各县市对“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对自治区复查验收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处在“两基”巩固提高的第一线,是打好“两基”巩固提高战的直接领导者、指挥者、组织者。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两基”工作是政府行为的意识和法律责任的意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两基”迎“国检”工作作为2008年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三落实四到位”(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宣传到位)。按照“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国家、自治区检查验收以县为单位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县乡“两基”工作,对全州“两基”工作进行评估认定。因此,全州所有县市和乡镇都要扎实做好“两基”工作,完成“两基”任务,必须做到没有“空白点”。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迎接“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程序复杂,各县市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安排专人,分解任务,完善措施。“两基”迎“国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在实施“两基”中的职能作用,做好“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州人民政府将“两基”迎“国检”工作纳入县市年度教育任务目标的考核内容,对迎“国检”成绩突出的县市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或在迎检工作中因失职造成影响的,依据《自治州关于实行教育督导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昌州党办[2004]65号),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县市,乡镇,各有关学校在“国检”之前要进行认真自查,并针对自查情况主攻重点指标、薄弱环节。各县市、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都要认真准备“两基”材料。资料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归档要齐、细、实、亮,为“国检”准备的各种表、卡、册、簿,一律使用原始材料,不得重抄、复制。各种表、卡、册、簿的数据要真实、准确,且要一致,严禁随意更改、虚报瞒报。 1.县市准备的材料 县市政府“两基”工作自查报告,县市职能部门的“两基”工作汇报,“两基”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县市的“两基”文件,县市与乡镇签订的“两基”目标责任书,对“两基”评估验收意见等。 2.乡镇准备的材料 乡镇政府“两基”工作自查报告,乡镇有关控制学生辍学的责任书等。 3.学校准备的材料 学校简介及工作情况汇报,近三年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学生学籍档案,学校服务区范围内0-17周岁儿童少年文化户口册,教师学历及进修档案,学校财务收支报表等。 (四)加强监督,保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认真落实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扫除青壮年文盲六项指标,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两基”验收方案的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两基”迎“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迎“国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