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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锡署办发[2008]17号
【颁布时间】 2008-02-22
【实施时间】 2008-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7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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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区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行政机制、互助机制、志愿机制和市场机制作用,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商业服务。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社区服务在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推进社区就业服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就业再就业咨询、引导培训和社区公益岗位开发,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到2010年,每个社区要配1-2名专职人员,各类台帐及就业服务信息要录入微机管理,并实现与街道(乡镇)联网。广泛开展“送服务、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活动,对“零就业家庭”及弱势就业群体实行“联系卡”制度。定期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五清”,即人员底数清、择业意向清、技能状况清、家庭情况情、就业去向情。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2.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以服务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为根本出发点,鼓励居民自愿参与,互利双赢,发挥志愿者特长,提供适合服务对象需求的服务。以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志愿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

  3.推进社区社会保险服务。加强对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发放和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为企业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促进和帮助城镇居民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4.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积极推进社会化救助,加快建设社区“爱心超市”、社区捐助接收站点等慈善服务机构。

  5.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到2010年,全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 20所。社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 2008年建立20% ,2009年达到50% ,到2010年达到80% 以上。增加社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开办家庭病床,定点、巡回送医上门等服务项目。

  6.推进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服务。发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每个社区配有图书阅览室,社区居民每年参加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各社区要建立必要的体育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健身器材及残疾人专用器材。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青少年校外教育、老年人健康教育、民防和减灾教育、下岗人员再就业教育以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等活动。街道(镇)、社区和驻社区单位的服务设施相互开放,实行资源共享,每个社区至少有2个共享载体。

  7.加强社区环境建设。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到 2010年,全盟各旗县市(区)“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普及率达到 30% 。新建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 30% ,旧城改造小区绿地率达到25% 。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社区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安静小区覆盖率达到60% 以上。公共设施节能灯和节水龙头使用率达到70% 以上。

  8.加强社区安全建设。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开展“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盟旗县市(区)所在地社区2008年10% 达标,2009年20% 达标,2010年30% 达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收集和反馈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及转化工作。加强社区消防,社区居委会每年在消防宣传日组织居民搞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和传销等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实现暂住人口居住登记率达 100% 。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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